時事社會

「霸王車」要注意!久佔車格停超過30天就拖吊

「霸王車」要注意!久佔車格停超過30天就拖吊

台北市寸土寸金,你也找車位找得森77嗎?特別是看到許多把路邊停車格或公有停車位當成自家停車場的車輛,看了更是火冒三丈!但這些「霸王車」現象,在7月以後就會開始減少。
目前全北市預估有5萬7000格路邊停車位,達久停標準就有466輛。台北市議會1日一讀通過「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修正案,未來車輛只要停在同一格車位超過30天,且未繳清停車費 就會被拖吊至保管場,接著在公告3個月沒人認領之下,就會進行拍賣,根據停管處統計,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7日止,符合新制拖吊移置規定的汽機車共計180輛,大多數停放於堤外或路外平面停車場。至於占用停車位天數最久紀錄汽車、機車,分別是106天及112天。
停管處指出,經修正「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後,自7月1日開始,車輛停放於公有路邊、路外停車場超過30天且未清停車繳費,將張貼「久占停車格位車輛移置通知」,張貼15天後進行拖吊至保管場,並通知駕駛人15天內領回。若屆期不領回,公告3個月後進行拍賣。
儘管車輛遭拍賣,停管處強調,仍會追討積欠未繳的停車費,呼籲長時間久佔停車格的車主應儘速駛離原有停車位及繳停車費,勿存僥倖心理。停管處也補充,修法前,全國僅台北市、嘉義市沒有拖吊久占停車格位車輛的機制,台北市修法算相對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