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廣編

將開放加熱菸政府挨批「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預告期過短

將開放加熱菸政府挨批「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預告期過短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今年1月12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府已經公告,後續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不過,有一產業界人士指出,相關法律在修法通過後,新興菸品包含電子菸與加熱菸在台灣確實有了明確的規範,但是禁止電子菸與管制加熱菸的做法,是否就能夠為台灣下一代的健康帶來長久的益處看起來仍是未定之數。衛福部國健署也以公告「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期僅7日,民團也批評,不該過於草率通過,更不該成為台灣的商品名稱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美國加熱菸品牌IQ*S廣泛行銷,菸商從中謀取暴利,可以說是是無法抹滅的事實。林清麗指出,據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第9條規定「菸品、品牌名稱及其容器,不得使用或加註淡菸、低焦油或其他有誤導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虞之文字及標示。」美國加熱菸品牌IQ*S意指I quit ordinary smoking(我戒除一般菸),所以「IQ*S」依法不應成為我國核准的商品名稱。

國健署日前做出全國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發現,高中生使用電子菸的盛行率,在8年來成長7.4倍。前述人士舉例,新興菸品歷經10年多,流入台灣的貨品已對國民健康造成傷害,除了肺部健康議題之外,未經合法認可、通過標準的產品也造成使用者的隱患,經國外輸入且未被海關查獲的菸支與載具讓消費者是能夠輕鬆的在各大社群軟體、群組購買,更是讓這樣的狀況,變成「黑市」可以隨意在台灣流通。

前述人士提醒,雖然在今年初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法,是「一開一禁」加熱菸與電子菸的做法,同時,在正式上市之前每家廠商都需要為其產品申請健康風險評估使得合法販售,但在這過渡期間卻仍然有大量的菸品流通在市場上,其來源未經核准之外,政府更無法對其產品課稅,而陷入有法但無法可管的場面。

加熱菸的菸支同樣需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後,才得以上市。依照目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研擬針對加熱菸載具的規範,亞洲國家是日本採用JIS標準以規範其電子設備,但適用範圍較小,與美國相較,採用國際規範IEC,能夠適用且涵蓋大部分的載具品牌。不過,標檢局若是以JIS標準認證將會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不可不慎。台灣是借鑒美國機制從嚴審查,在健康風險評估採用何種標準,或訂定適合台灣的相關規定,需要衛福部國健署、經濟部標檢局的審慎評估。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18歲不得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