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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宏揭露招標弊端 台語節目爆黑箱

郭建宏揭露招標弊端 台語節目爆黑箱

映畫董事長郭建宏槓上華視,甚至去函文化部,狀告華視節目招標黑幕重重,他痛批,「華視運轉有很大的問題,比賽當然有輸贏,願賭要服輸,但這須建立在沒有違法,公平正義之下,但他們現在等於球賽做假,『博歹繳』出郎中,這點我無法服氣。」

郭建宏透露,他帶著底下製作團隊參與109年華視台語頻道節目製作-音樂綜藝招標,總共7位評審,6位都給到80分以上,只有1位給62分,而打下62分的頻審賴俊傑,卻給了第二名92分的高分,造成分數異常,而文化部流行音樂影視局,享有遇到分數異常不予計分權限,但前提是要由主席提出,當時的主席是華視總經理特助劉桂蘭。

郭建宏認為,評審在評選的過程中,絕不能跟製作單位有任何的聯絡或往來,就像金馬、金鐘、金曲獎宣布得獎者前,評審是不能跟入圍者交流的,但賴俊傑在未公布得標廠商前,就傳line給映畫的製作人黃淑宜提及,「靠要啦,做球給你都不會接」,這已嚴重違法;所以他已去函文化部影視司及政風處,只求一個公平、公正做節目的機會。

郭建宏說,「比賽有輸有贏,我們願賭服輸,但是你現在公開違法,台語頻道是納稅人的錢,我68歲了,我已經游上岸了,我是想要傳承、培養年輕人,我是用回饋的心態在做,因為我喜歡這個行業,我對華視有特殊情感,72年我就在華視做節目,我當過華視總經理,我對華視有情感,請你不要糟蹋我。」稍早華視也發表聲明回應。

中華電視公司聲明

本次標案過程秉持公開公平程序,公開招標後內部評審加上外部評審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選出得標廠商。針對有業者質疑過程瑕疵,中華電視公司表示,本案於決標日12/28議價決標後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一條,自決標日後三十天內辦理公告。廠商之所以收到評選結果,係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七條寄送。此次評選會議過程除內外部評審委員外,亦有採購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場過程公開透明。

該業者指稱特定評審私下與工作人員往來云云,經初步調查發現乃該特定廠商主動聯繫該評審委員詢問評審委員被動回答,調查也發現該評審委員於會議中即回廠商詢問,疑涉及嚴重違反評審保密原則,本公司將重新檢視此標案之公正公平性並進一步做適當之處置。至於特定評審委員和廠商是否有掛勾或是遭設局蓄意構陷,亦將同步調查。特定廠商若涉及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十五款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也將一併嚴格處置,必要時移送法辦。

此次標案為求慎重公平,由華視總經理特助劉桂蘭擔任會議主席。任職總經理特助前,劉桂蘭除了於新聞圈有豐富管理及新聞相關資歷,更曾任職於製作公司,亦於2005年以執導紀錄片作品獲得金鐘獎文教資訊節目獎,影視經歷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