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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獲判無罪 馬辦立即發聲明

三中案獲判無罪 馬辦立即發聲明

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及三中案被檢方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於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也立刻出發出聲明表示,馬英九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

法官認為,馬英九並非中投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不具證交法非常交易、特別背信罪的身分,張哲琛、汪海清並無犯意及行為,因此判決無罪。

至於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涉嫌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被檢方依業務侵占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蔡正元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蔡正元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涉案部分,北院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在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等案中,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的黨產,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多元的損害,民國107年7月間依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3人。此外,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任內涉嫌業務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挪用款項,以及侵占領航基金會款項等案,北檢依刑法業務侵占、公益侵占、背信、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蔡正元及他的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

以下是全案大事記:

—民國95年底,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游錫堃向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告發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嫌賤售三中(中視、中廣、中影),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成立後,由特偵組偵辦。

—103年8月4日,特偵組認定三中案未涉不法,將全案簽結。

—105、106年,民眾及黨產會提出新事證,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三中案。

—106年7月17日,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首波約談前立委蔡正元夫妻等人,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蔡正元獲准。

—106年10月18日,北檢搜索張哲琛、汪海清等人住處,並約談張、汪到案,訊後請回。

—106年11月9日,北檢搜索中央投資公司等地。

—106年11月29日,北檢首度傳喚馬英九說明,歷時14小時,訊後請回。

—107年4月25日,北檢2度傳喚馬英九說明,馬英九以北檢違反「客觀義務」、「偵查不公開」為由,全程行使緘默權。

—107年4月27日,北檢3度傳喚馬英九說明,馬英九仍行使緘默權。

—107年7月10日,北檢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馬英九、前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蔡正元、蔡妻洪菱霙、蔡的岳父洪信行等6人。

—110年10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洪菱霙、洪信行無罪;蔡正元被依業務侵占罪有期徒刑3年6月;商業會計法部分被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