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社會

營業場所反毒專案行動台中逮22人查扣毒品15件705 .17公克

營業場所反毒專案行動台中逮22人查扣毒品15件705 .17公克

為了防止KTV、旅館等營業場所淪為毒品犯罪溫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執行為期兩周「防制營業場所毒品犯罪 專案行動」,動員近3000人次警力,查獲各類毒品案件15件,逮補22人。

台中市警局從上個月中旬開始,鎖定曾被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毒品或持有毒品的36家特定營業場所,及其他容易涉及毒品的營業場所全面擴大臨檢,總計在15處營業場所查獲各類毒品案共15件,逮捕22人,查扣各級毒品共重705 .17公克。另報請市府主管機關裁罰或列管計有69件。

臺中市警局也於專案期間,同步結合消防局、觀光旅遊局、經濟發展局等單位,針對轄內涉毒高風險特定營業場所執行聯合稽查,嚴正告誡業者應善盡通報責任,並加強從業人員反毒訓練,切勿提供(轉介)毒品交易或吸食用具。

警方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之1條規定,對於特定營業場所人員知悉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卻未通報警察機關者,可對負責人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還可命令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另有笑氣(一氧化二氮) ,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0月30日公告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自該日生效)列為關注化學物質,非法持有笑氣則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3萬以上、 30萬元以下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則加處相關刑責; 警方在此呼籲特定營業場所業者若發現旅客有疑似攜帶、施用毒品或笑氣,應立即透過「反毒通報網」聯絡轄區分局、 派出所或以110報案,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