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廣編

台越跨部會工作小組首次協商:展現誠意 克服困難

 為協助越南台商因513暴動事件受到嚴重損害,透過雙方政府不斷協商溝通,雙方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並於6月11日展開台越跨部會工作小組首次協商,在這次協商中,越方展現誠意,將克服各項困難,積極協助台商復工、營運,及賠償台商損失。


為處理越南暴動事件受損台商後續事宜,我方跨部會工作小組成員由經濟部投資業務處連玉蘋處長率團於本(103)年6月10日赴越南前往台商受損家數較多之平陽省與平陽及同奈省重災台商座談,瞭解遭受損失台商的需求,作為與越南政府就賠償事宜協商之參考。參加人員包括駐越南代表處經濟組黃代表志鵬、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劉總會長美德、越南平陽省台灣商會蔡會長菀真及越南平陽省災後重建委員會許主任委員玉林及平陽省19家嚴重受損台商等。

本次座談會歷時4小時,包括兩大主軸,其一為本部聘請國內三大會計師事務所(勤業、安侯、資誠)熟稔中、越文及越南相關稅法之8位會計師,赴廠就地服務受災台商,提供專業之顧問諮詢服務。另請會計師以個別洽訪填寫之方式,全面掌握並清查台商受損情形,以協助瞭解及掌握受災台商受損情況及希望獲賠償之方式,作為未來協商及調解之參考。其二為了解台商需求包括停工薪資的給付、保險理賠及快速核發工作證等,作為11日我方與越方協商之依據。台商充分反映意見,平陽省災後重建委員會自本年5月23日成立後,各項重建工作已陸續展開。

本團於6月11日與越方計畫投資部外人投資局杜一皇局長率領之跨部會工作小組舉行第一次協商會議。雙方同意跨部會工作小組下,分為薪資勞動、租稅及關務、貸款金融、保險及人身安全等5個議題專案分組,由雙方各議題主政單位直接接洽及協調解決方式,並將協商情形隨時通報至跨部會工作小組。

我方團長連處長玉蘋於協商會議中強調,本次越南暴動事件在平陽省尤其嚴重,以自行車產業為例,在平陽工業區內,台商原本有非常完整之自行車產業鏈,自製作腳踏車車墊、把手、輪圈至成車之台商企業,目前產業鏈嚴重受損,重建復工面臨極大的挑戰且須耗費相當長的時間,受損嚴重的台商正面臨減資、移轉投資基地,甚至不排除離開越南,端視越方對於處理本次事件之後續進度及效率。若重建所需時間愈久,則將嚴重影響投資人信心。且越南刻正處於加入TPP之關鍵時刻,各國均在觀望越南政府對本次事件之處理態度,將決定外資對當地的投資信心及台商去留,我方呼籲越方必須以最積極及嚴肅的態度面對。

本次工作小組協商會議自當日下午2時至晚間11時連續召開近9個小時,台越雙方充分反映意見,並同意對於重災廠商將以專案處理。越方承諾將整理我方所提20多項訴求,向上陳報後儘速回復我方,並透過定期會議檢討進度及執行成效。其中,越方針對設立單一窗口、加速行政流程、因應復工生產所進口之機器設備及零組件免稅、公佈不法份子資料、確保我台商人身及財產安全等已有立即回應。 

自經濟部沈次長榮津於本年5月21日首次率關懷越南台商服務團,至6月11日台越雙方進行第一次協商會議,我方提出24項要求,越方已具體回應10項,其餘我方要求越方則承諾將儘速研議並陳報上級。其中已達成數項成果,包括:
(一) 雙方同意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協商團隊,分為兩個層級,由雙方局處長層級會議進行事務性協商;越方成為包括計畫投資部、財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公安部、中央銀行等;我方成員包括本部、外交部、勞動部、財政部、金管會等單位;遇有需特別解決的問題,則提交至副部長次長層級討論。工作小組並分為薪資勞動、租稅及關務、貸款金融、保險及人身安全等5個議題專案分組,由雙方各議題主政單位直接接洽及協調解決方式,並將協商情形隨時通報至跨部會工作小組。
(二) 我方要求越方中央及地方等政府或工業區管委會設立單一窗口並由稅務局、投資廳、勞動局等單位派員進駐,協助廠商辦理各項申請手續及文件。越方中央已由計畫投資部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有受損廠商之省、中央直轄市等人委會已成立協助台商處理行政手續之工作小組,並設在各工業區、經濟特區等管理委員會內,立即處理其權責範圍內之問題,此工作小組由人委會一位首長直接指導。平陽省人民委員會指定「平陽新加坡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平陽省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各縣市人民委員會」業務負責人名銜之熱線電話。平陽省工業區管委會被指定為平陽省集中行政中心受理及領取文件地點,協助核發受災廠商投資證明書謄本、重發外國人工作證、申請廠商建造以及投資許可證抄錄本等,並於工作時間8小時解決發件。
(三) 我方要求越方快速核發工作證,讓台商可快速募集人員。越方已通令受災省份,持有相關申請文件可加速核發受損台商申請工作證之手續,由原來10至15天縮短為平陽省新聘案3日內核發,續聘案1日內核發,其他各省均據以辦理。
(四) 我方建議越方放寬台商聘僱外籍員工須繳交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我方建議應可以我方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出具之勞工勞保加保證明,為工作證明。越方同意採認我方主管機關出具的勞工工作年資之相關證明,不限由原雇主開具工作證明。
(五) 我方建議減免重建所需機器設備及原物料進口稅並簡化進口手續。越南政府已針對受害企業用於替換或維修的機器設備及零配件,免徵進口稅及不課徵加值型營業稅。
(六) 進出口通關便捷措施及文件毀損方面,越南政府海關總局已設立單一窗口,要求各省市海關單位積極並加速台商通關手續。海關並將提供資料庫存檔資料,並派員會同相關人員到廠評估廠商損害情形,作為後續進口免稅依據。
(七) 請越南央行專案核淮受災廠商得向金融機構申貸美元借款。越南政府同意受損廠商為了用於恢復、維修及替換受損的機器設備等進口貨品可申請美元貸款。
(八) 我方要求延長受災台商銀行貸款之期限及貸款利息之減免;越方已指導信用機構依據實質財務能力,研議對受損廠商所貸款利息可進行減免。越方並將提供可提供利息減免及延長貸款期限等優惠貸款的商業銀行名單。
(九) 廠商擔心保險理賠的損害清單的認定及手續繁雜,希望能以可獲理賠之方式,儘快完成理賠手續,並且希望理賠金額的認定能夠從寬認定,以盡量彌補廠商損失。越方保險局已於事件發生後派員至現場考察,協助廠商進行鑑定工作,亦要求保險公司加速理賠作業,完備保險理賠資料,使廠商可得到理賠金額。理賠申請資料未完備之廠商,越方已指示保險公司提供受災廠商預先支付保險理賠金額。
(十) 我方提出越方應強化台商廠區及人身財產安全之具體保護作法,創造安心穩定投資環境。越南總理已承諾採取各項措施防範未來類似事件發生,並全力保障台商人身及財產安全。越方亦已函令各省分,加強有關外人投資者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之保護措施。本次會議後越方並會提供暴動事件犯罪人及暴動人員之相關懲處情形及名單給我方。

越南計畫投資部阮文忠副部長並於本年6月12日上午與我方代表團會晤。表達對於這次事件的發生造成台商受損,係為越南之損失,渠深表遺憾,越南政府充分展現誠意,阮副部長針對我方要求大部分議題皆給予正面回應,並會以積極、正面的態度處理並向越方總理報告。
就台越工作小組第一次協商會議情形觀之,越方政府及其跨部會工作小組均為副部長、副司、局處長層級以上,且以積極、正面之態度處理本次事件。從越南政府阮總理特別於本年6月5日越南舉辦企業論壇時撥空會晤台商代表,及越南各機關均多次實地訪查台商,越南政府近期已展現其誠意。我方行政院應變小組已每週定期檢討本案相關協助措施及項越南索賠辦理情形,將持續透過雙方工作小組會議掌握越方之執行效率及進展,敦促越方務必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