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

質疑兩岸投保協議成效;經濟部說明,將續積極維護台商

 立法院台聯黨團周委員倪安於本(103)78日偕同3位台商代表召開記者會,質疑兩岸投保協議簽署後,台商在大陸福建省之投資糾紛仍時有所聞,且多未能妥善解決;期盼刻正來台訪問之福建省委書記尤權正視此一事實、傾聽台商心聲,並盼我政府重視在大陸投資台商之權益。

 

兩岸在政經制度及法令規章方面均有相當差異,台商前往中國大陸投資,多年來屢屢發生投資糾紛。以往台商赴陸投資發生糾紛時,大多透過當地人脈或台商協會協助,自兩岸「投保協議」簽署、生效後,已為台商投資權益提供一更為穩定且透明之保障制度,我方亦可具體反映台商訴求,並促請陸方積極協處。

經濟部指出,投保協議對於「人民-人民(P-P)投資糾紛」新增台商在兩岸仲裁機構及雙方同意仲裁地選擇之明文規範;在「人民-政府(P-G)投資爭端」方面,則已建立兩岸政府機構之行政協處平台,以強化台商投資權益保障。兩岸投保協議最主要之特點為依據國際發展趨勢,引入「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即透過與政府部門建立之行政協處模式,以協助當事人有效解決爭端。

與會台商指出,赴陸投資風險頗高且不確定性因素多,台商權益難以保障;針對此節,經濟部表示,處理台商投資糾紛,一向以台商權益保障為優先考量,且積極徵詢專家意見,以對台商最有利之方式與大陸進行協商。另為加速協處案件處理進度,目前雙方每3個月召開工作會議,定期檢視投保協議之執行成效及落實情形。此外,兩岸經合會投資工作小組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以確保台商投資權益之維護。

經濟部統計,自協議簽署後截至1036月止,我方送請陸方窗口行政協處之案件計110件,其中已完成行政協處者共36件,包括順利取得國土證、獲得徵收補償及排除圍廠事件等,協議成效已逐漸展現,其餘案件亦積極協處,並尋求解決方案中。其中涉及徵收補償者,因雙方對於補償方案與金額仍有歧見,且部分亦涉及土地之歷史遺留問題,仍須賡續與陸方釐清癥結點,因此需一定之協處時間。

由於我方與中國大陸之法治體制仍具差異性,部分台商可能忽略相關投資法令與風險;經濟部為期未雨綢繆及防患未然,特就投資大陸常見之法律問題,編印應注意事項及案例說明手冊,廣為發送台商參考,並與海基會及各產業公會辦理研討會,以加強宣導。此外,經濟部亦針對台商在大陸投資常見之通案問題,如圍廠爭議處理、拆遷補償程序等,與陸方加強溝通、交換意見,促請陸方積極重視台商權益之保障,並落實投保協議之精神,以提供台商充分之投資保障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