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社會

頂新劣油案一審宣判無罪 民眾高喊「臺灣司法已死」

頂新劣油案一審宣判無罪 民眾高喊「臺灣司法已死」

【記者張家倫/彰化報導】頂新劣油案,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58歲)被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起訴,具體求刑30年,創下台灣食安事件史上求刑最重的案例,全案歷經1年審訊,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魏應充等6人全部無罪,場外上百名等待宣判結果的民眾高喊「臺灣司法已死」 頂新飼料油案去年10月席捲全國21天,檢方同月底火速偵結起訴,同案其他6人,也被求處重刑。被告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59歲)被求處25年,頂新製油代理董事長陳茂嘉(43歲)、販售問題原料油的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56歲)各求處18年,屏東廠長曾啟明(54歲)、品管組長蔡俊勇(34歲)、專員江淑端(52歲)各求處適當之刑。並建請沒收頂新不法利益4億4千多萬元。 全案歷經1年審訊,今天下午5點,彰化地院合議庭宣布一審判決,魏應充、常梅峯、陳茂嘉,楊振益,曾啟明,蔡俊勇,江淑端共7人均無罪 。由於起訴和判決結果落差太大,引發議員、立委、民眾不滿,在庭外舉牌 抗議。彰化縣議林世賢強調,沒有重判的話,無法對全民交代,也沒辦法遏止其他黑心廠商。 律師羅豐胤表示,非常感謝彰化地院合議庭經過非常詳細縝密的調查審理,終於釐清真相,尊重法院相關認定。羅豐胤表示,審判長有講出本案獲判無罪的六點或七點理由,這也是在檢辯雙方攻防論戰期間的重點,法官已講出大部分理由,最主要是檢察官始終未能舉證證明越南的油來源有病死豬、回收油或廢棄油或餿水油,檢察官無法舉證證明有摻偽或假冒,無法證明A代替B、或有A混進B的狀況,才獲判無罪。 彰檢表示,對此一定會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