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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彰化縣鹿港鎮地籍圖重測結果辦理公告

本年度鹿港鎮地籍圖重測區重測成果圖、冊、表等資料,訂於103年9月30日起至103年10月30日於鹿港地政事務所四樓 (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52號,電話:04-7786110)辦理公告30日,重測範圍包括鹿港鎮永安段、振興段部分土地(重測後新段名分別為學子段、永興段)。 歡迎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內 (含假日),攜帶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等前往公告閱覽處,閱覽重測後地籍公告圖及有關清冊,亦可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網站查詢(http://resurvey.nlsc.gov.tw/pv);如對重測結果有不瞭解的地方,可以向公告場所工作人員詢問。 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如認為重測結果有錯誤,請於公告期間內向鹿港地政事務所繳納複丈費申請異議複丈,其異議複丈結果無誤者,所繳複丈費不予退還;複丈結果確實有誤者,地政機關即依法更正有關圖冊,所繳複丈費予以通知退還。 重測地籍圖冊經公告期滿無異議,即屬確定。鹿港地政事務所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9條第3款規定辦理標示變更登記,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換領權利書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