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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表揚105年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

彰化縣警察局表揚105年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

彰化縣警察局於105年3月9日局務會報中表揚105年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8件12人,其事蹟略述如下: 一、當機立斷 處置得宜 合法用槍 即時制止治安事件發生 (一)本局彰化分局花壇分駐所所長陳和順於105年2月22日23時15分接獲通報指稱:花壇鄉長沙村中正路290巷54號前有陣頭因細故發生鬥毆,即率巡佐江錦添、警員黃軍、吳婉君等員,趕往現場處理。 (二)本案緣起花壇鄉文德宮「頭家」陳○民,適逢元宵前夕,於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中正路290巷54號住家前騎樓,設置臨時神壇,並邀請陣頭迎接文德宮神轎及燈排,於 23時10分民眾沈○安率迎轎人員,因接轎遭信眾毆打,致衍生雙方發生推擠,雙方民眾計約100人,陳員在場進行勸離,惟現場民眾火氣上升,不僅不聽勸離,雙方甚至產生嚴重推擠,沈民並帶頭衝向員警,口出穢言辱罵員警,氣氛火爆、一觸即發,因情況危急,陳員為制止危害發生,即依警械使用條例,使用警械對空鳴槍2發,惟沈民等人不聽制止,甚繼續以穢語辱罵陳員,嗣經支援警力到達,將沈嫌當場逮捕,並依妨害公務及公然侮辱移送偵辦。 (三)案內彰化分局花壇分駐所所長陳和順反應機敏、處置得宜,即時制止治安事件發生,當場逮捕滋事嫌犯,防制不法,有效維護公權力及警察形象,殊值表揚。(忠勇事蹟) 二、協助視障女子通過路口並主動護送搭車 獲媒體報導 有效提振警譽 (一)本局彰化分局中華路派出所警員陳冠利,於105年2月24日8至9時,在彰化市中正路2段與中華路口,執行防制交通事故勤務,於8時30分見中年視障女子欲通過路口,時值上班尖峰時間,該路口交通流量甚大,非常危險,陳員立即主動趨前關懷協助,護送女子通過路口,並返所駕駛巡邏車護送女子至彰化客運站搭車。 (二)陳員善盡本份、低調為善,經民眾於社群網路轉傳陳員善行義舉,並獲民視新聞播出,有效提升警察正面形象。 (三)案內彰化分局中華路派出所警員陳冠利,主動為民服務,協助視障女子通過車站前交通要道,並熱心護送搭車,有效提升警察正面形象,深獲民眾讚許,足為同仁表率。(忠義事蹟) 三、勇警負傷不退 當場逮捕花壇農會搶匪 (一)本局彰化分局三家派出所警員張炤培及林俊達等2員,於105年1月26日14至16時執行巡邏勤務,於15時36分接獲通報指稱:彰化縣花壇鄉花壇街273號花壇鄉農會遭頭戴半罩式安全帽、墨鏡及口罩之歹徒,持瓦斯手槍及電擊棒,侵入強盜財物。 (二)張、林2員接獲通報後迅速趕往現場,發現嫌犯強盜新臺幣40萬元得逞後,正欲搶奪民眾重機車逃竄,即前後包抄、實施攔截圍捕,犯嫌為脫逃免遭逮捕,竟持電擊棒攻擊林員左側頸部,惟林員鍥而不捨、負傷不退,與張員及到場支援警力合力制伏嫌犯,因嫌犯極力抵抗,張員於強制逮捕嫌犯時,左手虎口不慎受傷;林員於歹徒就範後,終因遭受電擊攻擊、體力不支致昏厥倒地,經火速將其送往醫院診治,所幸傷勢並無大礙。 (三)案內彰化分局三家派出所警員林俊達及張炤培,見義勇為、冒險犯難,負傷不退、當場逮捕強盜農會現行犯,積極維護治安,著有績效,足為表率。(忠勇事蹟) 四、鍥而不捨過濾千支監視器 善警尋獲患病協尋女子 (一)本局彰化分局八卦山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張勝甥及巡佐林志煌,於105年1月29日13時許受理民眾報案指稱:其女黃○微有中度障礙,並患紅斑狼瘡及癲癇等病症,如未按時吃藥可能導致生命危險。 (二)張、林2員發現情況緊急,即與同仁分工調閱相關監視畫面,經調閱近千支監視器,終於發現黃女可能位於台中市區後,即馳赴前往,於台中市忠明南路582號前發現黃女,即將黃女護送駐地,並通知家屬到所照護,家屬對於員警全力協助,並能即時尋獲病患,避免憾事發生,表示感激及讚許。 (三)案內彰化分局八卦山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張勝甥及巡佐林志煌,勤務落實、認真負責,積極熱心為民服務,有效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為同仁表率。(忠勤事蹟) 五、善警主動協助 即時溫馨關懷轄內貧困民眾 (一)本局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警員王思穎,有感轄內貧困民眾急需救助,無法歡度佳節,於春節前夕,調查轄內貧困及低收入戶民眾訪慰名單,由同所警員黃厚盛尋求轄內富有愛心企業,洽詢救助貧苦事宜,再由巡佐楊國章等同仁,於105年2月5日發送慰問金每人新臺幣1萬元,予轄區貧困及低收入戶民眾計5名,適時表達警方關懷之意,民眾對員警主動協助、熱心服務及溫馨關懷,表示由衷感謝。 (二)案內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警員王思穎及黃厚盛,主動關懷及熱心協助轄內貧困民眾,深獲民眾肯定,有效提升警察形象,足堪表率。(忠義事蹟) 六、勇警機敏搶救意圖燒炭自殺男子 機先防制危害發生 (一)本局和美分局嘉犁派出所警員朱建南及陳清祥,於105年1月21日18至20時共同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報案指稱:民眾陳○科有吸毒惡習,現自閉於房內且有焚燒物品跡象,經馳赴現場發現陳男欲燒炭自殺,因情況急迫,經家屬同意後破門進入,協助將陳民送醫,並將炭火撲滅及開啟門窗流通空氣,經救護後陳民幸無生命危險。 (二)案內和美分局嘉犁派出所警員朱建南及陳清祥,勤務落實,處置得宜、防制危害發生,共同搶救輕生男子,深獲民眾肯定與感謝,有效提升警察為民服務形象,忠勤事蹟具體,足為同仁表率。(忠勤事蹟) 七、善警關懷弱勢長者 主動送餐關懷獨居老人 (一)本局和美分局大霞派出所警員周蔚筑,於105年2月10日8至10時執行巡邏勤務,巡經南佃社區活動中心時,接獲民眾反映指稱:該活動中心每日中午均提供免費午餐,給該社區弱勢或獨居老人食用,因春節期間暫停供應,社區內獨居老人柯○塗因年邁且健康不佳,無法自行外出用餐,惟恐其挨餓受凍;周員返所查證後,立即向所長報告,因春節期間,店家多數未營業,故協請志工準備熱食及泡麵、乾糧,主動送餐關懷柯民,積極解決柯民春節用膳問題,民眾對員警關懷轄區弱勢民眾,表示肯定。 (二)案內和美分局大霞派出所警員周蔚筑主動為民服務、關懷獨居老人,有效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為同仁表率。(忠義事蹟) 八、春節期間孝女思親欲輕生 善警即時勸阻搶救送醫 (一)本局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警員王丁立,於105年2月11日14至16時執行守望勤務,14時10分行經二水鄉民生地下道時,發現女子吳○倪坐於二水鄉光化村民生路○號3樓樓頂,且跨越圍牆疑有輕生傾向,經王員主動關懷協助、安撫穩定其情緒後,破門進入搶救,並協助將吳女送往醫院診治,訪查後得知吳女父親於去年因車禍身故,又於春節期間思念家人致情緒低落,而有輕生之念,民眾對王員能積極關懷協助、搶救欲輕生民眾並助其送醫,避免意外發生,表示感謝及肯定。 (二)案內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警員王丁立,春節期間主動關懷協助、勸阻搶救輕生女子,並協助送醫救治,深獲民眾肯定,堪為同仁表率。(忠勤事蹟)。 局長楊崇德於會中提示:為民服務乃提升政府施政滿意度重點工作,並嘉勉受表揚員警於維護治安、交通本業外,能主動關懷弱勢家庭、熱心服務及救護生命;除公開表揚彰化分局花壇分駐所所長陳和順等12位員警盡忠職守、熱心助人的優良事蹟外,並發給每人獎狀1幅及獎勵金新臺幣1,000元,以資勗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