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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翠倒塌釀14死 建商判最重5年

雲翠倒塌釀14死 建商判最重5年

花蓮去年0206地震致雲門翠堤大樓倒塌,建商劉英麟、建築師游德榮及土木技師陳禎祥等人遭起訴,花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3人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民國107年2月6日晚間11時50分,花蓮發生芮氏規模6.0地震,花蓮市震度7級,雲門翠堤大樓於地震發生8秒即倒塌,大樓1、2樓漂亮生活旅店旅客及大樓住戶未能及時逃出,造成14人死亡。

花蓮地檢署經4個月調查,針對雲門翠堤大樓設計、施工及日後使用、變更狀況進行清查,發現劉英麟經營的北歌建設公司並無營造商資格,也沒有興建建築物的專業技能,竟為節省工程成本,獲取鉅額利益,借牌後再委託建築師游德榮負責設計、監造,土木技師陳禎祥在結構計算書上簽證。

去年6月15日偵查終結,認為劉英麟、游德榮及陳禎祥因設計、監造、施工重大瑕疵,花蓮地檢署依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花蓮地方法院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說明判決要旨,經檢察官提供鑑定報告書、鑑定人及相關證人等證據,認定被告3人罪行,且陳否認犯行,顯無悔意,劉、游雖坦承過失,但也推卸部分罪責,皆沒有對死傷主動賠償、彌補。

判決指出,依現行刑法過失致死罪,最重僅5年有期徒刑,雖最重定刑仍嫌不夠,但仍尊重法律判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