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生活

房屋出租期間房屋稅會多繳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是依房屋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現行臺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規定:一、住家用房屋按其現值1.2%。二、私立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房屋,按其現值2%。三、營業用房屋按其現值3%。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出租他人如果仍作為住家使用,則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出租供作營業用者,則必須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也就是說房屋出租是否會影響房屋稅稅負,需視出租後房屋之實際使用情形而定。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電話詢問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