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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員警優良事蹟 彰化縣警局表揚

 1月份員警優良事蹟 彰化縣警局表揚

【記者張家倫/彰化報導】彰化縣警察局於局務會報中表揚104年1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9件16人。  表揚員警為彰化縣警察局法制科巡官楊國隆,彰化分局大竹派出所所長謝文昇與警員施柏榮,員林分局東山派出所所長劉昆府、警員陳建宏,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巡佐張首意、警員陳加晉、鹿港分局鹿港派出所警員陳榮彬、陳杰陽,北斗分局田尾分駐所巡佐陳益裕,和美分局和美派出所巡佐邱建宏、警員黃裕閔,溪湖分局舊館派出所巡佐蒲文志、莊富德,田中分局源泉派出所警員陳明華。  彰化縣警察局局長周威廷於會中提示:為民服務乃提升政府施政滿意度重點工作,並嘉勉受表揚各位員警於維護治安、交通本業外,能主動關懷弱勢家庭、熱心服務及救護生命;除公開表揚法制科巡官楊國隆等16位員警熱心助人的優良事蹟外,並發給每人獎狀1幅及獎勵金新臺幣1,000元,以資勗勉。

一、 為民服務認真,深獲民心 本局法制科巡官楊國隆於103年12月17日,處理民眾林O吟案件(公職退休患有免疫系統疾病女性),渠住和美鎮新庄里,因鄰居1年前施工,損其房子及車子,經調解後仍未修復,至公所法律諮詢深覺被敷衍,求助無門後,前往派出所報案,希能保護房子不再被破壞,惟認僅有受理毀損罪,與渠認知警察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落差,遂認為和美分局中寮派出所有推諉情事,並向督察科投訴,而督察科遂請渠打電話至法制科諮詢,因渠對警已生成見、防衛心強,溝通顯有困難,楊員請渠攜帶資料至辦公室為渠說明,認真聽渠詳述過程,告知毀損部分派出所已受理並移送,至於鄰居施工在民法上有敦親睦鄰條款,並提示法條讓渠了解,也提供告訴狀範本及輔佐訴訟之管道,且告知渠若鄰居因施工侵入其住宅或毀損等情事,可立即報案,避免損害發生後再告官,免於勞心勞力,其後渠再以電話諮詢1次,感受楊員之真誠,讚譽有佳,是渠遇過最專業也認真為其解決問題之警察。法制科楊員為民服務認真,深獲民心,改善民眾對警察刻板印象,彰顯警察以民為本之精神,足為同仁表率(忠勤事蹟)。

二、 70歲婦人遭詐騙,員警力勸存回50萬 本局彰化分局大竹派出所所長謝文昇與值班警員施柏榮於103年12月30日11時30分許,聽見有1名年約七旬老婦人於大竹派出所圍牆外捧著現金50萬元在喊救命,隨即衝出詢問該老婦發生何事,該老婦人康○(33年次)一臉驚恐並哭哭啼啼表示,接到電話稱有人要殺她兒子並要將她兒子剁手剁腳,希望警方趕快派人救她兒子,否則會有生命危險。所長謝文昇見老婦人手持合作金庫字樣紙袋,請渠信任之合作金庫專員黃小姐至該所,協同告知渠遭詐騙,並陪同返回至老婦人家中,適逢電話響起,遂將電話用擴音方式與詐騙集團對話,直至集團成員惱羞成怒的掛上電話,老婦人始知受騙;所長謝文昇為求慎重,聯繫上老婦人住外地之兒子及通知住在彰化市之女兒楊○惠到場關心及安撫母親,另通知在執行勤區查訪之勤區警員賴建維到場,老婦人見狀,向所長謝文昇當面感謝管區警員賴建維曾向她宣導告知,「管區警員賴建維有至我家稱接到不明電話要至派出所找管區,我才在合作金庫提款完才會到派出所報案」。本案所長謝文昇能於第一時間識破詐騙集團的技倆並予以適度關懷,及勤區警員賴建維平時反詐騙宣導得宜,熱心為民服務及落實反詐騙犯罪宣導,足為同仁表率(忠勤事蹟)。

三、 積極搶救落水民眾,及時救回寶貴生命 本局員林分局東山派出所所長劉昆府、警員陳建宏於104年1月8日執行22至24時巡邏勤務時,119轉報於上述地點有民眾騎車跌落水溝,到場後發現1名男子(宋○承)倒臥在約3米深的水溝裡,全身浸泡於水中,宋男因臉部朝下,下半身又被重機車F8○-○26壓住,陳員用身旁的木梯爬下約3米高的水溝,將該名男子翻身,所幸受傷宋民經警方拍打、喊叫多時後有些微意識,劉、陳等2員立即採取急救,待至救護車載至醫院,經急救後宋民才恢復意識,若非及時搶救,可能會因此失去寶貴生命,救護人員對員警搶救給予很大的讚賞且宋民家屬也對警方的作為感到非常感動。本案所長劉昆府及警員陳建宏積極搶救民眾生命之工作態度,深獲民眾讚賞,有效提升警察優良形象,殊為我警察同仁表率(忠勤事蹟)。

四、 熱心服務,協助行動不便老翁過馬路,深獲民眾讚許 本局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巡佐張首意、警員陳加晉於104年1月13日執行10至12時巡邏勤務,在員林鎮中山路1段山隆加油站前處理完交通事故後,於10時45分許騎乘警用機車接近莒光、至善路口時,遠遠地看到1名老翁(年籍不詳)拄著輔助器,跛著1隻腳步履蹣跚地想過斑馬線,顯得相當吃力,由於該處為大路口,車多且車速快,張等2員擔憂老翁會發生危險,開啟警示燈火速將警用機車停至路邊,快步橫越大馬路攙扶該老翁過馬路,老翁感動萬分,表達能力雖不佳仍不斷以臺語說「多謝!多謝!」,表示滿滿的感謝。員警此熱心舉動讓路過民眾拍下,PO上臉書「員林人大小事」網頁,並留下「莒光派出所員警協助行動不便人士過馬路,給你們按1萬個讚!」等語,引起網友熱烈回響,讚許警方平常除了打擊犯罪外,還有一顆細膩柔軟的心,大讚「這才是人民保母!」。本案巡佐張首意等2員熱心關懷協助民眾,並能發揮同理心,事蹟深獲民眾肯定,並獲中時電子報等媒體報導,忠勤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忠勤事蹟)。

五、 努力不懈,協助失智老人返家 本局鹿港分局鹿港派出所警員陳榮彬、陳杰陽於104年1月18日19時52分獲報鹿港鎮○○路○○號前有名迷途老婦人,經到場發現時值夜晚,氣溫下降,老婦人身旁並無其他親人陪同,唯恐發生意外,乃將其載送至所內安置。因該名老婦人身上並未攜帶任何身分證件,使得在查證上增加困難度,陳等2員則利用IPAD警用電腦內之「人臉辨識身分系統」進行比對,然因老婦人現狀與身分證上相片稍有差異,經與所得可能的身分逐一聯繫,最後終於比對出1名家住臺北市萬華區之婦人張高○○(30年次),經聯繫上家屬,其子張○○接到警方通知,立即從臺北搭乘高鐵南下並經確認無誤,順利找到老婦人家屬。本案警員陳榮彬、陳杰陽平時勤務認真,工作表現積極,積極協助走失老婦人找到家屬,表現優良,對警察形象有正面效益,其忠勤事蹟足堪表揚(忠勤事蹟)。

六、 員警巡邏驚見陳屍多日獨居翁 主動協助後事處理 本局北斗分局田尾分駐所巡佐陳益裕於103年12月31日執行12至14時巡邏勤務,因連日氣候低溫,便前往警勤區田尾鄉南曾村平生巷295號關懷探望獨居老翁李樹金,經敲門多次卻不見老人來開門,驚覺有異,即直接開門進入,就在廚房發現老翁臥倒在地上,立即上前觀察該老翁身體狀況,同時通知119消防隊至現場搶救,消防隊員觀察後,發現該老人身體已經冰涼無呼吸,確認死亡多日;因該獨居老翁沒有妻小,陳員即通知南曾村村長到場,主動詢問相關喪葬補助款申請事宜,並聯絡老翁遠房親戚協助處理後事。本案巡佐陳益裕落實勤區查察,主動關懷轄區獨居老人,如視至親協助後事處裡,功德無量,忠義表現充分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堪全體警察之表率(忠勤事蹟)。

七、 天寒迷童忘了返路,員警迅速找回,民眾大喊有效率 本局和美分局和美派出所巡佐邱建宏、警員黃裕閔於1月4日8至10時擔服巡邏勤務,突然有1名民眾謝○珍焦急萬分的衝進派出所,以顫抖的聲音說我孩子不見了,早上8點多起床後就一直找不到小孩,因為小孩患有自閉症,母親在孩子經常行走的路線尋找後無所獲,心中非常焦急所以希望警方能幫忙尋找。值班員警問明孩子的衣著及特徵後,馬上調派線上所有警力尋找小朋友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當時已經下班的和美所副所長黃吉良見到孩子的母親如此焦急的神色,也不顧剛下班的疲累,外出幫忙尋找小孩,終於在和美鎮彰美路6段與和頭路路口找到孩子。員警將孩子帶回後,母親一見孩子便抱著孩子哭了起來,情緒平息後也非常感謝員警能如此迅速的將人找回,員警並建議該民家中有容易迷失者,可申請愛心手鍊防止迷失。本案副所長黃吉良、巡佐邱建宏、警員黃裕閔展現警方積極作為,並於短時間內尋獲失蹤兒童,不負人民所託,報章媒體並加以表揚,充分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為同仁表率(忠勤事蹟)。

八、 蟠桃聖物遭不肖竊嫌竊取 細心員警地毯搜索讓聖物物歸原主 本局溪湖分局舊館派出所巡佐蒲文志、莊富德等2員,受理轄區二重村會媽宮於104年1月6日發生廟殿內王母娘娘聖物「三顆蟠桃」遭竊盜案,廟方人員表示三顆蟠桃是王母娘娘三年前至大陸新疆交流時借來的聖物,係王母娘娘在人間的法器,對於廟方意義十分重要;溪湖分局舊館派出所接獲報案後,立即指派巡佐蒲文志、莊富德沿線調閱監視器,鎖定竊嫌為1名約60歲老人,當日騎乘腳踏車至會媽宮竊取聖物「三顆蟠桃」,根據監視器的畫面,研判應是拾荒老人所為,與案發地點有地緣關係。員警針對監視器畫面老人最後消失之地點,縮小可疑區域再進行地毯式搜尋,在埔心鄉大明路○○○號內,發現涉案腳踏車,並於該名竊嫌住家查獲會媽宮失竊蟠桃聖物,經詢該名竊嫌坦承涉案不諱,稱一時被迷惑才會竊取聖物,並將聖物蟠桃原封不動交還廟方,老人對自己竊取王母娘娘的聖物感到十分懊悔,表示會再到該廟向王母娘娘上香致歉。廟方對警方破案效率感到非常滿意,非常感激警方的幫忙,找回意義重大之聖物,讓聖物物歸原主。本案巡佐蒲文志、莊富德第一時間循線調閱監視器得知涉案竊嫌特徵,循線訪查民家,終能鎖定特定區域,尋獲廟方聖物,其主動積極作為有效提升本局警察優良形象,讓民眾感受警察積極態度,足為同仁表率(忠勤事蹟)。

九、 協助救護獨居老人,挽回其生命 本局田中分局源泉派出所警員陳明華於103年12月25日擔服0至8時備勤勤務,於103年12月25日2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其聽到鄰居屋內發生碰撞聲響,因其鄰居廖○昭為獨居老人且又中風,怕其有意外發生,陳員接獲報案立即趕往現場,經會同大園村村長入屋查看,發現廖民因於深夜在家不慎摔倒無法自行就醫,陳員立即聯絡二水消防分隊協助將廖民送至竹山秀傳醫院急救,挽回其生命,陳員勤務落實,克盡其職,深獲民眾讚揚,充分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為同仁最佳典範(忠勤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