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生活

高雄查獲殭屍蝦急凍11年 50噸過期海鮮流入餐廳

高雄查獲殭屍蝦急凍11年 50噸過期海鮮流入餐廳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中秋節不少民眾會享用海鮮應節,但市面不時傳出問題海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查獲高市一家漁業公司,涉嫌將逾期的軟殼蝦、鱈篸斑等生鮮冷凍食品,以撕除舊有產品紙箱上的有效日期方式,販售給高雄、台南、嘉義等10多家餐廳業者,應已被國人吃下肚,2年來非法獲利超過50萬元,檢警循線逮11人,倉庫赫見冷凍11年的「陳年」越南白蝦,警訊後依詐欺及食安法送辦,全案檢警擴大偵辦中。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上月接獲市民舉報,指高雄一間漁業公司涉嫌出售過期的軟殼蟹、鱈篸斑、海靈菇、魷魚串等中秋節應景食材,早已流向高雄、台南、嘉義等縣市餐廳,且已被國人吃下肚。檢警於9月9日兵分4路,直搗漁業公司搜索,當場查獲過期或未標示日期的急凍海鮮逾50噸,其中一款越南白蝦製造日期為2005年,有效保存期至2007年,至今足足過期9年。
 
檢警隨即將倉庫內的過期海鮮查封,但翻查帳簿發現,仍有逾7000公斤的過期海鮮已售至高雄、台南、台中及嘉義等地的餐廳,調查時更發現該公司進口品項,越南白蝦製造日期竟是2005年,令查緝人員瞠目結舌。 
 
檢警將公司吳姓負責人等11人帶走調查,吳男承認,公司員工曾將應該報廢的食品售給下游商家,但辯稱是「倉儲管理出問題」。不過當局調查發現,員工撕除逾期生鮮商品紙箱上的有效期限等標籤,再貼上未過期的商品標籤,是故意所為。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款。保七總隊則表示,經初步調查,涉案商家以市價出售過期海鮮,非法獲利超過50萬元,已涉嫌違反《刑法》詐欺罪,訊後將吳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繼續追查過期食品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