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社會

憲兵搶TAIWAN旗 國安局得賠10萬

憲兵搶TAIWAN旗 國安局得賠10萬

獨派團體「FETN蠻番島嶼社」成員陳俞璋前年在台北世大運會場,手舉寫有「TAIWAN」字樣的旗幟,被憲兵指揮部人員奪下帶離現場,並將他移送警局偵辦。他認為言論自由遭侵害,且手部也因此受傷,向台北市政府、國防部、國安局等7個單位要求國家賠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國安局應賠償10萬5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俞璋在世大運會場手舉印有「TAIWAN」的布條,是不容侵犯的言論自由範疇;且無論「TAIWAN」或是「台灣」本是超越政治或意識型態,依照相關規定和證人證述,當維安對象蒞臨現場時,就由特勤中心指揮,而特種勤務指導單位就是國安局;而憲兵人員雖然原屬於國防部憲兵指揮部,但依特種勤務條例規定,在特種勤務生效期間,只受國安局指揮下令,因此判國安局應賠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共10萬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