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社會

有生命力的商品才能有感受

有生命力的商品才能有感受

 

每當我拿到一本常看的雜誌,通常我都會有「習慣上」最想看的專欄,例如《商周》,我超愛看何飛鵬先生寫的文章;最近遇到一位陌生的讀者,他看見我之後,第一句話就是:「吳老師,你在××月刊的專欄,我每次一拿到書就先去看你的文章,寫的太人性化了。」呵呵!感恩ㄟ,你的感受我知道,因為我也是別人的粉絲。
 
【消費者要的是什麼?】
    拿到一本雜誌,你會「從哪裡」下眼看起?有兩個點,一是標題,二是喜歡的作者,所以標題很重要,這是編輯的功力,他必須掌握「社會上最注目的焦點」,如果只是編輯自己感到喜歡而已,那你這本雜誌是寫給你自己看的嗎?
 
    知名大雜誌的編輯不會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團隊,他們必須集體開會討論「最大公約數」,而小雜誌卻是「獨裁制」,都由老闆一人獨斷獨行,老闆還狡辯說:「公司小沒辦法,我當然一人決定。」是嗎?你可以找一群社務顧問ㄚ,這些專家可以掛名,給意見又不跟你收酬勞,為何不?
 
    我知道很多雜誌也有聘請一群社務顧問,但都是顧而不問的工作,因為老闆覺得「我都知道,何必問」,這是企業界常見的病態,我已經寫過n次了,請問老闆們,你真的知道嗎?其實最聰明的老闆,就算他知道,他也會裝不懂再問,這才能確保「萬無一失」ㄚ。
 
【名氣大,聚焦力也大】
    很多雜誌都會打出「名人牌」,這是招攬固定收視群的「策略運用」,有錢的雜誌可以去「買」名人來造勢,確實,有些名人是可以有招攬顧客的效益,但是「光一人還不夠」,能夠越多越好,不過,名人他也會挑選好雜誌,所以,是先有名作家才造就好雜誌呢?還是說雜誌的名氣大才能找到名作家?這不就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之爭嗎?
 
   所謂「名氣可用」,確實是,知名度代表的就是一個「聚焦力」,也正是一個「既有的市場」,這就是「代言人的效益」,不然那些企業家又不是傻瓜,怎願意花幾百萬甚至上千萬請林志玲代言?
 
    雜誌社真應該學學唱片公司,他們要賣唱片之前,都要先把歌手的知名度打響,如果雜誌社只是賣文章不賣作者, 現在的文章還需要花錢去買嗎?
 
【死馬也可以變活馬】
    文章是死的文字,人是活的,文章本身的生命力在於作者的感情,也就是說同樣的文句由不同人的口中來說出,是給人截然不同的感受,所以我才認為一篇文章若沒有作者的「名號、人性」來加持,這篇文章是很難有「附加價值」的。
 
   有很多雜誌都沒有重視文章作者是誰,他們總是認為文章寫的好才重要,錯了!大錯特錯!因為文章是死的,人是活的,文章也是可以有畫面的,那就是「文章的生命力」。
 
    昨天我跟一家出版社老闆開會,提到出版業的景氣越來越差,等他抱怨完了,我問他「你有何對策?」他卻回答我:「沒辦法!市場就是這樣!盡量努力囉!」看起來真的是「沒救」,因為他也沒問我:「吳老師,你有何高見可以指導我?」嘿嘿嘿!我不是叫大家都來問我,而是要建立一個好習慣,那就是「少抱怨多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