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

都市計劃拖33年阻發展 彰市公所提行政爭訟回歸

都市計劃拖33年阻發展 彰市公所提行政爭訟回歸

【記者張家倫/彰化報導】彰化市把都市計畫擬定權和變更權交給彰化縣政府已達三十三年之久,但至今全市的都市計畫才進行到第二次通盤檢討,致使彰化市沒有都市計畫委員會行使彰化市都市計畫的規畫和使用地目變更,也無法依規定作通盤檢討,彰化市的建設因而停滯不前,市長邱建富重砲轟擊縣府「阻礙彰化市的發展」,都市計畫權攸關彰化市都市發展甚鉅,決定於今日上午親自將訴願書送達彰化縣政府。 會議由市長邱建富主持,與會的來賓有縣議員黃育寬、黃秀芳、市代會副主席林士聖、市代林深山、高龍奎和里長林品森、高林秀祝等30多人,除了邱市長表達收回都市計畫權的原因和沒有都市計畫權造成嚴重後果情況外,與會來賓有志一同都先後發言,表明支持市公所進行訴願,收回彰化市都市計畫權。 市公所強調,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4條第1項也規定:「都市計畫之通盤檢討由原計畫擬定機關辦理。」所以,彰化市都市計畫擬定權及通盤檢討之進行,依法均應由市公所辦理。 市長邱建富表示,都市計畫權一旦回歸,市公所即可每三年內或五年內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不會像縣府30多年來只替彰化市完成一次通盤檢討;也將有權針對彰化交流道特定區案,透過辦理個案變更予以解編,同時對於新訂的東區擴大都市計畫案規劃更符合民眾需求的方向。 由於民眾也殷切期盼都市計畫權回歸彰化市,市公所除了採取訴願行動之外,也自今年6月起連續舉辦了5場「彰化市都市計畫地方座談會」,聽取市民心聲。為順應民意,並自7月起展開連署。同時,另將協助市民於近期內成立「彰化市都市計畫回歸市公所促進會」。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