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坐月子可以更放心了 2011-05-20|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分享 因應政府鬆綁兩岸政策,及落實人道考量,內政部修法放寬大陸配偶之父母親來臺探親,停留期間不得逾三個月,並不得申請延期,每年來臺次數不得逾二次。但其子女有懷孕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二個月未滿情形者,停留期間三個月,得申請延期一次,每年在臺停留期間不得逾六個月。 移民署說,大陸配偶之父母親來臺探親停留期間原來為二個月,並不得辦理延期。移民署基於陸配與外配權益衡平考量,放寬大陸配偶之父母來臺探親停留期間,可以在臺灣相聚共享天倫之樂。 上一則 下一則 2020-21 台北101跨年煙火 LOVE@101 讓愛擁抱世界 讓希望點亮未來 整合燈光、音樂、煙火和點燈,全方位串聯與展演 ADS 查看更多 人氣新聞 日本國會大選:首相高市早苗壓倒性勝出 彰化縣議員發揚書法「揮毫開筆」 命理師示警:不能貼這字 奇美博物館《埃及之王:法老》280件真跡鉅獻 黎智英遭重判20年 華爾街社論:示警台灣 近十年最大規模!台化千億元聯貸案完成簽約 王滬寧國共論壇下令統一?國民黨:均屬臆測 推薦閱讀 打造時尚與專業兼備的職場型男靚女 北京白晝如夜(組圖) 深入中國探勘台灣創業精神 adidas 限定鞋款 1月3日 發售 青島市媽祖文化聯誼會受邀參加臺灣媽祖聯誼會年會 首屆加拿大「國際青年電影季」特權星夢跨海即將開啟